卷十·冊禮不講作文
洪邁
【原文】
唐封拜后妃王公及贈官,皆行冊禮。文宗大和四年,以裴度守司徒平章重事,度上表辭冊命,其言云:“臣此官已三度受冊,有靦面目。”從之。然則唐世以為常儀,辭者蓋鮮。唯國朝以此禮為重,自皇后、太子之外,雖王公之貴,率一章乞免即止,典禮益以不講,良為可惜!
【譯文】
唐朝封 拜皇后、王妃、王侯公卿以及追封官爵,都要舉行冊命的儀式。唐文宗大和四年,因為裴度任守司徒平章事的重職,裴度上奏表辭絕冊封,他的奏表説:“我任這個官職已經三次受到冊封了,顏面上很感慚愧。”皇上依從了他。這樣看來唐代以冊封的禮節為正常儀禮,辭絕冊封的人很少。我們宋朝重視這種禮儀,但除了皇后、太子之外,即使是王侯公卿那樣顯貴,一般也是一次奏章請求免封就作罷,儀式禮節漸漸地地不講究了,真正可惜!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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