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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楊彪陳羣作文

洪邁

卷十·楊彪陳羣

【原文】

魏文帝受禪,欲以楊彪為太尉,彪辭曰:“彪備漢三公,耄年被病,豈可贊惟新之朝?”乃授光祿大夫。相國華歆以形色忤旨,徒為司徒而不進爵。帝久不懌,以問尚書令陳羣曰:“我應天受禪,相國及公獨不怡,何也?”羣對曰:“臣與相國,曾臣漢朝,心雖悦喜,猶義形於色。”夫曹氏篡漢,忠臣義士之所宜痛心疾首,縱力不能討,忍復仕其朝為公卿乎?歆、羣為一世之賢,所立不過如是。彪遜辭以免禍,亦不敢一言及曹氏之所以得。蓋自黨錮禍起,天下賢士大夫如李膺、範滂之徒,屠戮殆盡,故所存者如是而已。士風不競,悲夫!章惇、蔡京為政,欲殄滅元祐善類,正士禁錮者三十年,以致靖康之禍,其不為歆,羣者幾希矣。

【譯文】

魏文帝受禪稱帝,想讓楊彪當太尉,楊彪推辭説“我愧任過漢朝的三公之職,現在年老遭受疾病,怎麼可贊助新的朝代?”魏文帝就授予他光祿大夫。相國華歆因為表情臉色不高興違背了聖旨,調動為司徒而不提升封爵。魏文帝很長時間不開心,就問尚書令陳羣説:“我應天命接受皇位,相國和您偏偏不愉快,這是為什麼?”陳羣回答説:“我跟相國,曾經作過漢朝的大臣,心中即使喜悦,仍然不免在神色上表現道義來。”那曹氏篡奪漢朝政權,是忠誠的臣子、正義的士人所應該痛心疾首的,即使力量不能夠征討他,難道忍心再在他的朝中做公卿大官嗎?華歆、陳羣是一代賢良,他們的立身之本卻不過如此,楊彪謙恭地推辭以避免災禍,也不敢有一句話説到曹氏的得失所在。自從宦官迫害士大夫的黨錮之禍以後,李膺、範滂之類的忠義士大夫,被屠殺得將要盡絕,因此活下來的人只有這樣了。士人的風氣不強盛,可悲呀!彰惇、蔡京主持政事,想要殺盡宋朝元祐時的忠良之臣,正義人士被禁銀錮達三十年,因而導致了靖康年間的禍亂,士人不象華歆、陳羣的幾乎極少有了。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