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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楊虞卿作文

洪邁

卷十一·楊虞卿

【原文】

劉禹錫有《寄毗陵楊給事》詩云:“曾主魚書輕刺史,今朝自請左魚來。青雲直上無多地,卻要斜飛取勢回。”以其時考之,蓋楊虞卿也。按唐文宗大和七年,以李德裕為相,與之論朋黨事。時給事中楊虞卿、蕭澣、中書舍人張元夫依附權要,上幹執政,下撓有司,上聞而惡之,於是出虞卿為常州刺史,澣為鄭州刺史,元夫為汝州刺史。皆李宗閔客也。他日,上覆言及朋黨,宗閔曰:“臣素知之,故虞卿輩,臣皆不與美官。”德裕曰:“給事中、中書舍人非美官而何?”宗閔失色。然則虞卿之刺毗陵,乃為朝廷所逐耳,禹錫猶以為自請,詩人之言,渠可信哉!

【譯文】

劉禹錫有《 寄毗陵楊給事》 詩,詩中説:“曾主魚書輕刺史,今朝自請左魚來。青雲直上無多地,卻要斜飛取勢回。”根據寫詩的時間考證,楊給事可能是指楊虞卿。據考證,唐文宗在大和七年,用李德裕當了宰相,跟他談論朋黨的事。當時任給事中為楊虞卿、蕭澣,以及任中書舍人的張元夫依附掌握大權的顯貴,向上觸犯主管宮員,向下干擾下級官吏,皇上聽説後,很厭惡他們,於是讓楊虞卿離京去做常州刺史,蕭淤做鄭州刺史,張元夫做汝州刺史。這三個人都是李宗閔的門客。後來有一天,皇上又説到朋黨,李宗閔説:“我向來很瞭解他們,因此象楊虞卿這些人,我都不給他美官。”李德裕説:“給事中、中書舍人不是美官是什麼?”李宗閔相顧失色。這樣看來,楊虞卿當毗陵刺史,是被朝廷放逐的,劉禹錫還説成是自己請求,詩人的話難道可以相信嗎?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