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陳軫之説疏作文
洪邁
【原文】
戰國權謀之士,遊説從橫,皆趨一時之利,殊不顧義理曲直所在。張儀欺楚懷王,使之絕齊而獻商於之地。陳軫諫曰:“張儀必負王,商於不可得而齊、秦合,是北絕齊交,西生秦患。”其言可謂善矣。然至雲:“不若陰合而陽絕於齊,使人隨張儀,苟與吾地,絕齊未晚。”是軫不深計齊之可絕與否,但以得地為意耳。及秦負約,楚王欲攻之,軫又勸曰:“不如因賂之以一名都,與之並兵而攻齊,是我亡地於秦,取償於齊也。”此策尤乖謬不義。且秦加亡道於我,乃欲賂以地;齊本與國,楚無故而絕之!宜割地致幣,卑詞謝罪,復求其援。而反欲攻之,軫之説於是疏矣。乃知魯仲連、虞卿為豪傑之士,非軫輩所能企及也。
【譯文】
戰國時的權謀之士,進行遊説,合縱連橫,都追求一時的利益,根本不考慮道義正理是非曲直在哪一方面,張儀欺矇楚懷王,讓楚國和齊國斷交併把秦國的商於之地獻給楚王。陳軫勸諫説:“張儀一定會背棄大王,商於也不能得到。齊國、秦國卻會聯合,這樣做就是在北邊斷絕和齊國的交往,在西面又滋生對秦國的憂患。”這些話可以説是正確的了。但是當他説到 “不如暗地裏和齊國保持聯合,而表面上跟它斷交,派人跟着張儀,如果給我們土地,再跟齊國斷交不遲”,這就是陳軫不去認真考慮齊國的邦交是否可以斷絕,僅僅把得到土地放在心上而已。等到秦國背棄盟約,楚王想攻打秦國。陳軫又勸阻説:“不如因此而送給秦國一個大城市,和它合兵攻打齊國,這是我們喪失土地給了秦國,卻在齊國得到補償。”這條計策尤其荒謬背理不合於道義。而且秦國把無道的行為強加於楚國,卻要送給它土地;齊國本來是盟國,楚國卻無緣無故和它斷交,本應割讓土地送去財物,用恭敬謙虛的話向它謝罪,再次懇求它的支援,而反倒要攻打它。陳軫的勸説在這裏就是疏漏謬誤了。這才知道魯仲連、虞卿是豪傑之士,不是陳軫之流所能趕得上的。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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