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四十三作文
制斷五刑,各當其名,罪人不怨,善人不驚,曰刑。正之、服之、勝之、飾之,必嚴其令,而民則之,曰政。如四時之不貣,如墾辰之不變,如宵如晝,如陰如陽,如日月之明,曰法。愛之、生之、養之、成之,利民不德,天下親之,曰德。無德無怨,無好無惡,萬物崇一,陰陽同度,曰道,刑以弊之,政以命之,法以遏之,德以養之,道以明之。刑以弊之,毋失民命;令之以終其欲,明之毋徑;遏之以絕其志意,毋使民幸;養之以化其惡,必自身始;明之以察其生,必修其理。致刑,其民庸心以蔽;致政,其民服信以聽;致德,其民和平以靜;致道,其民付而不爭,罪人當名曰刑,出令時當曰政,當故不改曰法,愛民無私曰德,會民所聚曰道。
【譯文】
制定五種刑律,每一種都應與罪名相當,使罪人無所抱怨,良民不生驚恐,這叫作“刑”。規正人們,制服人們,控制人們,整治人們,一定要出令嚴格,而使人遵守,這叫作“政”。象四時運行一樣沒有差錯,象天上星辰一樣沒有變更,象晝與夜、陰與陽、太陽與月亮一樣分明,這叫作“法”。愛護人們,生育人們,教養人們,育成人們,利人而不居有德,使天下都來親近,這叫作“德”。不施恩,也不結怨,無所愛,也無所惡,認為萬物都本乎“一”,陰陽都有規範,這叫作“道”。應當用刑律進行裁斷,用政權推行命令,用法來遏制人們,用德來教養人們,用道來啟發人們。用刑律進行裁斷,為的是不錯傷人命;命令人們杜絕私慾,為的是不使人們走邪路;遏制人們,以杜絕非分之心,為的是不使人們尋求僥倖;教養人們改變惡行,一定要從自身做起;啟發人們省察其性情,一定要順從道理。施之以刑,人們就做事用心而且敬謹;施之以政,人民就守信而且服從;施之以德,人民就和平而且敬慕;施之以道,人民就親附而不爭奪。判罪合乎罪名叫作“刑”,出令合乎時宜叫作“政”,合於成規而不改變叫作“法”,愛民而無偏私叫作“德”,合乎眾民所宜叫作“道”。
立常行政,能服信乎?中和慎敬,能日新乎?正衡一靜,能守慎乎?廢私立公,能舉人乎?臨政官民,能後其身乎?能服信政,此謂正紀。能服日新,此謂行理。守慎正名,偽詐自止。舉人無私,臣德威道。能後其身,上佐天子。
【譯文】
立法與執行政事,能守信於民麼?保持中正和平與謹慎恭敬,能日新其德麼?政情平穩安定,也能保持謹慎麼?廢私立公,能用在薦舉賢人上麼?執行政事,治理人民,能做到先人後己麼?能守信於民,這叫作端正綱紀。能日新其德,這叫作履行正理。保持謹慎,又辨正名分,虛偽奸詐之事自然可以停止。舉人廢私立公,其臣德將被全國稱道。能做到先人後已,就可以輔佐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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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守中
姚守中[約公元一二九o年前後在世]字不詳,洛陽人,姚燧之侄。生卒年均不詳,約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前後。在世官平江路吏。守中擅為曲,作劇有逢萌掛冠、扯詔立東宮、郝廉留錢等三種,(均錄鬼簿)皆佚。太平樂府中有牛訴寃一套,大為耕犢訴苦,用意頗奇特。太和正音譜評其曲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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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思肖
鄭思肖(1241~1318)宋末詩人、畫家,連江(今屬福建)人。原名不詳,宋亡後改名思肖,因肖是宋朝國姓趙的組成部分。字憶翁,表示不忘故國;號所南,日常坐卧,要向南背北。亦自稱菊山後人、景定詩人、三外野人、三外老夫等。曾以太學上舍生應博學鴻詞試。元軍南侵時,曾向朝廷獻抵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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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學洢
魏學洢(約1596——約1625),字子敬,號茅檐,中國明朝末嘉善(今屬浙江省嘉善縣)人,明朝末年的著名散文作家。是當地有名的秀才,也是一代明臣魏大中的長子,一生未做過官,好學善文,著有《茅檐集》。《核舟記》是其代表作,被清代人張潮編志的《虞初新志》收錄。《核舟記》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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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舜欽(1008—1048)北宋詩人,字子美,梓州銅山(今四川中江)人,遷居開封(今屬河南)。曾任縣令、大理評事、集賢殿校理,監進奏院等職。因支持范仲淹的慶曆革新,為守舊派所恨,御史中丞王拱辰讓其屬官劾奏蘇舜欽,劾其在進奏院祭神時,用賣廢紙之錢宴請賓客。罷職閒居蘇州。後來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