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陶淵明作文
洪邁
【原文】
陶淵明高簡閒靖,為晉、宋第一輩人。語其飢則簞瓢屢空,缾無儲粟;其寒則裋褐穿結,絺綌冬陳;其居則環堵蕭然,風日不蔽。窮困之狀,可謂至矣。讀其《與子儼等疏》雲:“恨室無萊婦,抱茲苦心。汝等雖不同生,當思四海皆兄弟之義,管仲、鮑叔,分財無猜,他人尚爾,況同父之人哉!”然則猶有庶子也。《責子》詩云:“雍、端年十三。”此兩人必異母爾。淵明在彭澤,悉令公田種秫,曰:“吾常得醉於酒足矣。”妻子固請種粳,乃使二頃五十畝種秫,五十畝種粳。其自敍亦云:“公田之利,足以為酒,故便求之。”猶望一稔而逝,然仲秋至冬,在官八十餘日,即自免去職。所謂秫粳,蓋未嘗得顆粒到口也,悲夫!
【譯文】
陶淵明高超、閒靜、淡遠,是晉宋間第一流人物。説到飢餓,他是飯瓢常空,家無存糧。説到寒冷,他是粗布短衣,冬天還穿着夏天的葛衣,沒有替換的衣服。他的住房是四壁空空,難以遮蔽寒風和太陽。窮困之狀可以説是到了極點。讀他的《與子儼等疏》説:“我常恨家中沒有楚國老萊子之妻那樣的賢內助來開導我,只有自己懷抱這樣的一片苦心了。你們雖然不是一母所生,也應該思索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意義,齊國的管仲、鮑叔二人是朋友,在經商贏利分財時,多少並無猜疑之意,外人尚可以如此,何況你們是同父的兄弟呢!”這樣看來,陶淵明還是妾生的兒子。他的《責子》詩説“雍、端兩人年齡都是十三”,看來這兩個人一定不是同母的弟兄了。陶淵明在彭澤縣作縣令時,下令公田全都種成高粱,説:“這樣我就能常醉酒了,便心滿意足了。”但妻子和兒子堅決請求種粳稻,他就下令讓二頃五十畝種高粱來釀酒,五十畝種粳稻供食用。他在《歸去來兮辭》中自敍也説:“公田的收成,足夠做酒,所以順便求了彭澤令這個小官。”他本希望種的莊稼熟了,一年後離任。然而從仲秋到冬天,他在官僅八十幾天,就自動免官離職。所謂的高粱粳稻,都沒有能吃到一顆一粒,可悲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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