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寫作網

位置:首頁 > 體裁 > 寫作指導

作文經驗:審清題意

審題,就是動筆前,認真讀題,對題目中每一個字和標點(有的題目中含有標點)都要認真閲讀。如《再見了!親愛的母校》一題中有個感歎號,這就要求寫作時有真情實感,充滿對母校的愛戀之情。在審題中正確把握住文章的重點、中心、材料範圍以及主體要求。每一個作文題目對作文內容都會有一定的限制,我們在習作時要弄清這種限制,一般有這樣幾種範圍。

作文經驗:審清題意

1、時間範圍。有的題目,從時間上規定了寫作範圍,我們審題時就應該審請時間範圍,這種規定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規定了取材的時間界限如《暑假中的一件事》,“暑假”一詞就限定所寫的一件事應是暑假裏的事。二是啟示了所寫的內容時間跨度,如《午飯前後》,文章的內容既要寫到午飯前又要寫到午飯後,在時間上有一定的跨度。三是限定了所寫內容的特定時間背景,如《童年趣事》,所寫的趣事必須發生在童年。又如《難忘的一瞬間》,所寫的應是在某一很短時間裏發生的事情。

2、地點範圍。作文題目中常常出現一些表示空間(方位)的詞語,它們往往對所寫內容的地點背景作了明確的限定。如《農貿市場》一題須寫農貿市場中的事;又如:《上學路上》則須寫去學校路上的事;如《海邊》、《在海灘上》、《海岸一角》三題都是指海邊,但是所指的具體空間還是有些大小區別的。

3、對象範圍。如《我熟悉的人》、《一個的人》、《我尊敬的人》、《我的好》等都是寫別人的情況,即使文章寫到“我”或他人,那也是處在陪襯的地位,是“配角”。又如《我的同桌》、《我的同學》、《我的夥伴》三題雖然都可指同學,但三題的寫作對象的範圍由小到大,《我的同桌》對象基本上是唯一的(當然也可以寫以前的同桌),而《我的夥伴》則既可指本校本班的同學,也可指鄰校小朋友,還可指鄰居小朋友等,範圍要大得多。

4、內容範圍。這是指對事件的限制。如《一個難忘的事》必須寫確實是令人難忘的事。《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就只能寫親身經歷的,自己聽到或看到的,還不能算親身經歷。《老師二三事》只能寫老師的二件或三件事。

5、數量範圍。有些題對所寫人和事物都作了數量上的限定,我們要確定它的數量範圍,按照題目規定的數量要求去寫作。如《暑假中的一件事》、《一件難忘的事》、《這件事》、《一個的人》。又如《學校生活中的一件事》和《學校生活二三事》,前者只能寫一件事,而後者一定要二至三件事才能切題。

其次,應該弄清題目要求寫的重點,也就是關鍵部分,不少題目都有關鍵詞,這個關鍵詞通常叫做“題眼”,我們把它找出來,也就是找到了寫作的重點。如《一件難忘的事》這個題目,依次規定了體裁(記事為主的記敍文)、數量(一件)、內容(難忘的事),這三點要求中,主要的無疑是“難忘”,這就是題眼。

有的題目比較含蓄,我們更需注意什麼是關鍵詞,把意思領會清楚。比如《我的“傻”爸爸》,這個“傻”字是反語,表面是傻,實際上是不傻的意思。又如《媽媽的“壞”脾氣》,這個“壞”也是反語,實際上恰恰在説媽媽的某種好習慣,好作風。

找“題眼”有一定規律。如果題目是一句話。“題眼”多數在回答“誰?什麼?”的部分詞語中。如《我愛我的老師》的“愛”,《爸爸笑了》的“笑”等。如果題目是一個詞組,“題眼”多數在前面,即修飾部分。如《快樂的節日》的“快樂”,《可愛的金魚》中的可愛。《我喜愛的活動》中的“喜愛”等等。當然,題目是變化無窮的,並不是都可以照這兩種方法去找的。如《我的同桌》這個題,實際上並沒有規定中心內容,我們需要根據材料來確定文章的重點和中心。

第三,在審清題意後確定寫作的體裁。記敍文包括記事、寫人、寫景、狀物等四種主要體裁,像《一件難忘的事》、《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等,應採用記事的體裁;《我尊敬的人》、《好XX》則應採用寫人的體裁;《我們的校園》則主要應採用寫景的體裁,但也離不開人和事。《可愛的金魚》那就應採用狀物的體裁。日記,讀後感等則大多在題目中表明。

如果碰到半命題作文,我們可以按以下步驟審題:首先對提供的半個作文題目加以分析理解,瞭解題目中有哪些規定,需要補充填寫的是哪些方面的內容;之後比較,選材;最後要把整個作文題連起來讀一遍,看看是否通順連貫,不妥當的地方還要加以修改。我們在填寫半個作文題時,要經過一番思考選擇,讓生活中的人或事物在頭腦中重現,選擇印象最深的作為寫作內容。如《我愛XX》,題眼已經有了,是“愛”,至於愛誰,愛什麼,需要根據自己熟悉的材料(人或事物)來確定,可以是“愛爸爸”、“愛老師”,也可以是“愛母校”、“愛讀書”、“愛集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