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制令第十四作文
本篇主要論述當時軍隊內部以伍為基礎的連保制度,是當時統治階級控制軍隊的另一種手段。
68、軍中之制,五人為伍,伍相保也;十人為什,什相保也;五十人為屬,屬相保也;百人為間,閭相保也。伍有於今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誅。什有於今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誅。屬有幹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屆有誅。閭有幹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褐,全閭有誅。吏自什長已上,至左、右將,上下皆相保也。有幹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者,皆與同罪。夫什伍相結,上下相聯,無有不得之奸,無有不褐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況國人?聚舍同食,焉能以幹今相私者哉?
【譯文】
軍隊的聯保制度,是按五人編為一伍,伍內的人互相聯保,十人編為一什,什內的人互相聯保;五十人編為一屬,屬內的人互相聯保;百人編為一閭,閭內的人互相聯保。伍內如有觸犯禁令的,同伍的人揭發了他,全伍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伍受罰。什內有觸犯禁令的,同什的人揭發了他,全什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什受罰。屬內有觸犯禁令的,同屬的人揭發了他,全屬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屬受罰。閭內有觸犯禁令的,同間的人揭發了他,全閭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間受罰。將吏從什長以上到左、右將軍,上下都互相聯保,凡有觸犯禁令的,揭發了的都免於治罪,知道而不揭發的,都與他同罪。同伍同什的人都互相具結,上下之間都互相聯保,就沒有不能破獲的陰謀,沒有不被揭發的罪惡。即使父親也不能夠包庇他的兒子,哥哥也不能夠包庇他的弟弟,何況一般的人呢?既然同吃同住在一起,哪還敢有違犯禁令而私相包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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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淞
[約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後在世]字子逸,號云溪,山陰人,陸佃之孫。生卒年均不詳,約宋高宗紹興中前後在世。南渡初,有宗室子某,寓居會稽,園亭甲於浙東,座客皆為一時名士,淞亦茌列。有姬盼盼,為淞所屬意。一日,偶睡不侍觴,淞因問之,呼之出,枕痕在臉,為賦瑞鶴仙詞。其詞一時盛傳。後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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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公武
生卒年均不詳,約宋高宗紹興十四年前後在世。字子止,澶州清豐(今山東鉅野縣)人,晁衝之之子。南宋時著名目錄學家,自幼喜讀羣書,宋高宗紹興二年舉進士第,初為四川總領財賦司,辦事有才幹。紹興時,為榮州守。乾道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為臨安府少尹,有良吏之目,官累禮部侍郎。公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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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滂
毛滂(生卒年不詳),字澤民,衢州江山(今浙江江山)人,哲宗元祐間為杭州法曹,元符二年任武康知縣。政和中,守嘉禾。詩詞文均知名於世。有《東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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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質
周文質,字仲彬,其先為建德(在今浙江省)人,後移居杭州。《錄鬼簿》稱他"體貌清癯,學問該博,資性工巧,文筆新奇。家世儒業,俯就路吏。善丹青,能歌舞,明曲調,諧音律。性尚豪俠,好事敬客。"他與鍾嗣成為好友,相交二十餘年。元統二年(一三三四)十一月五日病卒。鍾嗣成説他"中年而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