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章第十一作文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譯文】
孔子説∶“五刑所屬的犯罪條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沒有比不孝的罪過更大的了。用武力脅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沒有君主的存在;誹謗聖人的人,是眼中沒有法紀;對行孝的人有非議、不恭敬,是眼中沒有父母雙親的存在。這三種人的行徑,乃是天下大亂的根源所在。”
【讀解】
這一章書,是因前章所講的紀孝行,今兩條途徑,走到敬、樂、憂、哀、嚴、的道路,就是正道而行的孝行。走到驕、亂、爭的道路,就是背道而馳的逆行。所以就跟住上章所講的道理再告訴曾子,説明違反孝行,應受法律制裁,使人知所警惕,而不敢犯法。這裏所講的五刑之罪,莫大於不孝,就是講明刑罰的森嚴可怕,以輔導世人走上孝道的正途。列為十一章。
孔子又對曾子提醒的説:“國有常刑,來制裁人類的罪行,使人向善去惡。五刑的條文,約有三千之多,詳加研究,罪之大者,莫過於不孝,用刑罰以糾正不孝之人,自然民皆畏威,走上孝行的正道。”
“一個部下,如果找到長官的弱點,威脅逼迫,以達到他所希望的目的,那就是目中無長官,如果對於立法垂世的聖人,譏笑鄙視,那就是無法無天,如果對於立身行道的孝行,譏笑鄙視,那就是無父無母。像這樣的要脅長官,無法無天,無父無母的行為,那就和禽獸一樣,以禽獸之行,橫行於天下,天下還能不大亂嗎?所以説:這就是大亂的道了。”
-
蔡伸
蔡伸(1088—1156)字伸道,號友古居士,莆田(今屬福建)人,蔡襄孫。政和五年(1115)進士。宣和年間,出知濰州北海縣、通判徐州。趙構以康王開大元帥幕府,伸間道謁軍門,留置幕府。南渡後,通判真州,除知滁州。秦檜當國,以趙鼎黨被罷,主管台州崇道觀。紹興九年(1139),起知徐州,改知德安府。...
-
沙正卿
[元](約公元一三二二年前後在世)名不詳,(元劇研究疑即沙可學,恐不確)里居、生卒年及生平事實均不詳,約元英宗至治中前後在世。工曲,散曲有閨情一套,甚佳。...
-
朱服
朱服(1048-?)字行中,湖州烏程(今浙江吳興)人。熙寧六年(1073)進士。累官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以直龍圖閣知潤州,徙泉州、婺州等地。哲宗朝,歷官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徽宗時,任集賢殿修撰,後知廣州,黜知泉州,再貶蘄州安置,改興國軍卒。《全宋詞》存其詞一首,格調悽蒼。...
-
吳錫麒
吳錫麒(1746~1818)清代文學家。字聖徵,號□人。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十年(1775)進士。曾為翰林院庶吉士、編修、國子監祭酒。後以親老乞養歸裏。主講揚州安定樂儀書院至終。吳錫麒詩筆清淡秀麗,古體有時藻採豐贍,代表作如《雙忠祠》、《鳳凰山懷古》、《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