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冢宰第一·宰夫作文
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掌其禁令。敍羣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敍以治敍。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羣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闢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客賜之飧牽,與其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歲終,則令羣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羣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於上。
【譯文】
宰夫的職責,掌管有關治朝的法令,以規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和羣吏的朝位,監察他們是否違反禁令。
依尊卑安排羣吏的職事,以待治理來朝賓客的小事,受理諸臣的奏事,以及民眾的上書。
掌管[王對於]官府的徵召和命令,分辨官府的八類職責[以備徵令的下達]。一是正一級的職責,掌管官府的法規制度而審核一年的會計總賬。二是師一級的職責,掌管官府的成事品式而審核一月的會計總賬。三是司一級的職責,掌管官府的法規制度而審核每天的會計賬目。四是旅一級的職責,掌管按照官吏的常職而[對官吏]的工作進度進行考核。五是府的職責,掌管書契而負責[文書、器物等的]收藏。六是史的職責,掌管官府文書[的起草]而協助治理。七是胥的職責,掌管依照官事的輕重緩急而指派徒屬。八是徒的職責,負責根據官府的命令而供召呼役使。
掌管治法用以考核各官府、各采邑以及縣、鄙的政績,計算他們錢糧財物的收支情況,凡錢糧財物使用失當,以及造假賬的,就要根據官刑報告冢宰加以懲罰。那些用度充足、能夠增殖財物、能使物產精良的,就獎賞。
依照祭祀禮法負責祭祀時告誡有關官吏供給祭祀牲物,以及祭祀用的脯醢和各種食物,跟從大宰視察祭器是否洗滌乾淨。
凡舉行禮儀的事,協助小宰檢查校核各官府所準備的器物[是否符合要求]。
凡是朝覲、會同或有賓客到來,依照牢禮之法,負責供應牲肉和活牲、供應路途所需糧草和牲、供應賓客留居期間所需牲肉和禽鳥、供應燕禮和饗禮所需酒食、供應賓客初到時所賜便宴的用牲,以及[各種食品和器物]陳列的數量。
凡王國有弔唁[諸侯或大臣]的事,掌管[對前往弔唁的官吏]進行告誡和命令,負責供給所當用的幣帛、明器、財物,以及凡所當供給的器物。
有大喪或小喪,負責對小官進行告誡和命令,率領有關官吏辦理喪事。三公、六卿的喪事,與職喪一起率領有關官吏辦理。凡是大夫的喪事,就使眾下士率領有關官吏辦理。
[夏曆]年終就命令官吏們總結確定一年的會計文書,月終就命令總結確定當月的會計文書,旬終就命令總結確定本旬的會計文書,而用以考核官吏們的政績。政令不按時施行的,就報告[冢宰]加以責罰。
[夏曆]正月,就用法警戒官吏們,讓他們做好王宮中的各項工作。記載他們當中的賢能者和優秀者,而用以報告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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