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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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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

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精選6篇)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書,有的人喜歡《三國演義》,有的人喜歡《西遊記》,有的人喜歡《水滸傳》,而我喜歡的是《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作者是韓非子,講的是古時候,有個人在賣矛和盾,因為賣不出去,他就吹虛:“吾盾之堅,物不能陷也。”又說:“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人群中,有個人說:“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那個人沒有回答。因為他不能自圓其說,所以答不上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說話做事不能自相矛盾。

篇二: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

我喜歡一本叫《棉靴子揹帶裙》的書。這本書的作者是我國作家協會會員曹文芳。她的作品還有《風鈴》《石榴燈》《肩上的電影》《甜藥罐》等。曹文芳曾多次獲得冰心兒童圖書獎,算得上是一位很厲害的女作家。

書中主要寫曹文芳小時候在家鄉與哥哥、姐姐在生活中發生的一件件有趣的事。

其中,我覺得最有趣的事是在《校園趣事》中哥哥拉“我”去廁所前等他的片段:我站在燈下,不敢走出光外。彷彿我一走出光外就有魔鬼來取走我的命。突然,在幽暗的竹林中發出了“呼”的聲音。我嚇得不敢動,討厭的是哥哥還沒有上完廁所。“咚咚咚”!我身後發出了細小的腳步聲。我嚇壞了,大喊:“哥哥!”哥哥一邊提著褲子,一邊走出來。我說:“哥哥,那邊有腳步聲。”哥哥一看,說:“只是一隻黑貓罷了,還沒上完廁所,就要被你嚇傻了,下次不叫你來了。”讀到這一段,我便笑了出來。

我喜歡《棉靴子揹帶裙》這本書,因為它讓我體驗到了許多細膩的情感。

篇三: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

我喜歡一本書叫《格林童話》。

《格林童話》是世界文明寶庫中的瑰寶。這些童話文字優美生動,表達了德國人民的理想和信仰,反映了德國古老的文化傳統和善惡觀念。裡邊的故事有《灰姑娘》《白雪公主》《大拇指》等。

《灰姑娘》主要說的是一個富人娶了一個有兩個女兒的繼女,繼女逼富人原來的女兒——灰姑娘一直幹活,有一次去參加舞會,灰姑娘想去,可繼母說讓她在兩小時內挑完一碗豆,她就叫小鴿子和小斑鳩來幫她。繼母又讓她在一小時內挑完兩碗豆,她又叫小鴿子和小斑鳩。繼母說不行。她就叫樹給她金銀絲和銀絲銀線編。她去參加了,灰姑娘和王子跳完後,繼母正要走時,她趕緊回家換衣服,最後一次灰姑娘回去的時候,她的一隻鞋子被粘住了,灰姑娘不管,趕快回去。最後王子認出她。

我喜歡《格林童話》這本書,它給我打開了一個善良美好的世界。

篇四: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

讀完《解憂雜貨店》一書,我不禁感嘆道:“這本書,真是太有趣了!”

《解憂雜貨店》這本書講的是,三個逃犯躲在了一個雜貨店裡,發現裡面沒人,還可以跟七八十年代的人寫信交流。一個女孩叫月兔,是一位運動員,她的男友得了癌症,無法參加奧運會,一邊是奧運會,一邊是重病的男友,她無法做出選擇,所以,她想把這個煩惱寫信給雜貨店。三個逃犯看到後,寫信給女孩,建議把奧運會給忘了,照顧重病的男友。最後,那個女孩同意了逃犯們的建議。

看完書,我不禁想起一件事,在我兩歲半的時候,因為爸媽忙碌,把我帶到外婆家。我很想念爸媽,我問外公可不可以寫信給媽媽。外公拿起信封和一支筆說:“當然可以!”外公寫完信後,把信放進了郵箱裡,我很期待媽媽的回信。

過了幾天,我回家了,媽媽拿著一封信走了過來,說:“唉!這個到底是誰寫的啊!”我看見信,開心地跳起來說:“媽媽,這是在外婆家寫給你的信!”媽媽十分驚訝地說:“啊?這封信是今天剛到的。”我們都哈哈大笑起來。

我領悟到作者為什麼要寫這本書了!真有趣。

篇五: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魯濱遜漂游記》。它的作者是英國的作家丹爾尼·笛福。他1660年出生,主要作品是《魯濱遜漂游記》和《傑克上校》。

這本書主要人物是魯濱遜和野人星期五。講的是魯濱遜從小有個航海夢,他父親從小讓他接受良好的教育,希望他去學法律,可魯濱遜不聽,一心想著要出海。有一次,魯濱遜找個機會想離家出走去航海。在1651年9月1日那天,他坐上船出海,可不幸遇到風浪,被衝到一座小島上,便在小島上安家。他在小島上救了一位野人,因為那天剛好星期五,他便給野人取名為“星期五”。在島上生活了28年後,魯濱遜才安全地回到了家。

我喜歡這本書,不僅因為它的內容有趣,還因為我敬佩他們。魯濱遜他樂觀向上,不怕困難,勇敢面對現實;而星期五他老實,很誠懇,所以我很敬佩他。

這本書讓我明白,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不能退縮。只有勇敢面對現實,克服困難,才能不斷進步和成長。

篇六:我喜歡的一個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級

每當人們提到友情,我就會想動到這本書——時代《時代廣場的蟋蟀》。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喬治·塞爾登。正是這本《時代場的蟋蟀》,這才讓他一舉成名。

這本書講的是一隻叫柴斯特的蟋蟀,因為臘腸的誘惑,它跳進了野餐籃,被人從康涅狄格州帶到時代廣場地鐵站。它在垃圾堆裡發出鳴叫,被一個叫瑪利歐的男孩帶回了他家的報攤。在那裡,它認識了塔克老鼠和亨利貓。這三個好朋友在一次晚宴上玩得,忘乎所以,引發了火災,柴斯特也因此將自己的音樂天賦展示給世人。

這本書裡,柴斯特將要回到故鄉時,塔克和亨利為了送別它,不惜用貯藏的所有食物給它開宴會。剛開始,我覺得這沒什麼,直到我的一個同學轉學時,我才知道其中的含義。

那天,小濱突然說他要轉學,我們都很難過,小銳就提議為小濱舉行歡送會。歡送會那天,我來到小銳說的地方當方——一個公園的樹陰下。一過去我就驚呆了——零食和飲料都是十分昂貴的。我才明白:有時候,金錢和友誼比,根本一文不值。

我喜歡《時代廣場的蟋蟋蟀》,這本書讓我明白了友情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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