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作文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①者,吾得执②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夫代司杀者④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引语]
这一章讲老子的政治主张。他以为当时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会畏惧死亡。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
[评析]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老子新译》)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仔细理解老子的本意,他并不是要用残酷的手段随意杀人。尽管在本章里我们见到好几个“杀”字,但并不是要杀害老百姓,这一点还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
李文蔚
李文蔚元代戏曲作家。生卒年、字号不详。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曾任江州路瑞昌县尹。与白朴相友善。白朴有题为"得友人王仲常、李文蔚书"的〔夺锦标〕词,其中写"谁念江州司马沦落天涯,青衫未免沾湿",可知李在官场曾受挫折。李文蔚著有12种杂剧,现存3种:《同乐院燕青博...
-
朱敦儒
朱敦儒(1081-1159),字希真,洛阳人。靖康、建炎间,屡召不起。绍兴三年(1133)以荐补右迪功郎,五年(1135)赐进士出身守秘书省正字。历兵部郎中、临安府通判、秘书郎、都官员外郎、两浙东路提点刑狱,致仕,居嘉禾。晚落致仕,除鸿胪少卿,秦桧死,依旧致仕。绍兴二十九年(1159)卒。有词三...
-
崔液
崔液,定州安喜(今河北定县)人。字润甫,乳名海子。生年不详,约卒于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唐代状元。及第时间无考。约在先天元年(712)以前某年。崔液祖父崔仁师,唐太宗贞观年间任中书侍郎;崔液哥哥崔湜进士及第后官至中书令。崔液自幼喜爱文学,擅写五言诗。及第后历官监察御...
-
崔峒
崔峒(约公元七六六年前后在世)字不详,博陵人,大历十才子之一。生卒年均不详,约唐代宗大历元年前后在世。初辟潞府功曹,后历左拾遗,终右补阙。工诗,词彩炳然,意思方雅。时人称其句为:“披沙拣金,往往见宝”。峒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