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是一首歌(上)1000字作文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童暮夕最喜欢邓紫棋了,更喜欢这首《喜欢你》。童暮夕并不像其他女生那样受男孩子喜欢,因为她家境一般般,长相一般般,成绩一般般,总之,什么都是一般般。但是,童暮夕很文静,从来不主动和别人打招呼,除了楼下的张默。
张默长得很帅,童暮夕总是喜欢把他和自己的哥哥童临风来比。常常不满地抱怨说:“要是哥哥有张默那样帅就好了。”张默不仅帅,家境也好,学习也好,人也好,童暮夕简直崇拜他了。只是,童暮夕在张默家楼上住了一年,张默也从来不认识童暮夕,直到那天……
那天早上天气很冷,童暮夕匆匆下楼给哥哥买早点,走到一半时,她在小区里看见了张默,只见张默细细地打量着她,说:“你长得很漂亮,有兴趣到我小姨的公司当童星呢?”童暮夕怔住了,她从来没有想过张默会说自己漂亮,可是想到哥哥……她小声说:“我回去问我哥哥。”说完,提着早点走了,张默也跟着她。——楼道下
“好了,我到家了!”童暮夕长舒了一口气,说。“好巧呢!我家也住这里!”张默仍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童暮夕没有理会他,独自走了,只剩下张默在风中凌乱。“砰”!童暮夕重重关上门,坐在沙发上哭。童临风走过来,坐在童暮夕身边,安慰她说:“小夕,怎么了,哭成这样?”童暮夕不让哥哥知道,于是找借口说:“我想爸妈了。”童临风叹了一口气,独自去房间。童暮夕的父母在她三岁时就去世了,今年童暮夕十五岁,高一。“哥哥——”童暮夕拖长了音调。童临风回过头来问:“小夕,又怎么了?”童暮夕小声说:“张默说,我可以去他小姨公司当童星,可……可以吗?”童临风想了一下,说:“随便你吧,我无所谓,你最好要吃的了苦。”
第二天,童暮夕敲响了张默家的门,张默从门里探出头来,问:“怎么样?想好了吗?”童暮夕点点头,张默便带着童暮夕去了那个名叫“慕琦童星公司”的公司签约。张默给童暮夕找了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让她去换,又给她化妆,之后,所以人都发现,童暮夕长得实在好看,接着又是唱歌……后来,童暮夕顺利被录取了,因为,她长得好看,作文好,唱歌好,演技好,出道后便引起了较大的轰动,一年内便发了五张专辑,接了一场大型电影——《金粉娇娃》做女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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