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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時代》讀後感:由破鞋所引起的1500字作文

讀後感2.9W

因為這是很棒的書,所以我讀了三遍,第一遍看故事,第二遍梳理全文,第三遍琢磨意思。但是三遍下來,我仍是朦朦朧朧,最後我想,這本書是不是就在寫朦朦朧朧。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故事背景在文革時期,陳清揚丈夫蹲了監獄,王二是二十一歲的處男知青。開篇,陳清揚找王二要證明自己不是破鞋。而王二説:我可以從邏輯上證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陳清揚是破鞋,即陳清揚偷漢,則起碼有一個某人為其所偷。如果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陳清揚偷汗不成立。但是我偏説,陳清揚就是破鞋,而且這一點毋庸置疑。
  王二是什麼人,知青,廣義泛指有知識的青年,一般指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在所有的人都説她是破鞋時,她認為王二是知識分子,所以她認為他完全有理由找他理論自己是不是破鞋這件事。可王二説他可以從邏輯證明,但他不證明,他就説陳清揚是破鞋,而且毋庸置疑。因為所有人都説她是破鞋,她就是破鞋,比如你是白的,所有的人都説你是黑的,那你就是黑的,這不許要理由,更不需要邏輯。
  但是下文講,陳清揚説,她證明自己不是破鞋不是因為破鞋本事不好,因為破鞋通常具有善良,樂於助人等美好品質,她欽佩,但是自己根本不是,所以要實事求是,可是她又無法證明。
  之後又傳她和王二搞破鞋,王二的邏輯是,證明他們的清白有兩條:1,陳清揚是處女。2,王二沒有性交能力。所以他們就是搞了破鞋。
  後來,陳清揚覺得她在每件事情上都是清白無辜,王二説,你竟然覺得自己清白無辜,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
  照我的看法,每個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懶做,好色貪淫,假如你克勤克儉,守身如玉,這就犯了矯飾之罪,這比好吃懶做,好色貪淫更可惡。
  陳清揚沒附和,但是她聽進去了。所以,王二很輕易地就哄她和他做了愛,打着偉大友誼的旗號。陳清揚説自己着了他的道,但還是讓他做了。
  後來出了打架事件,三悶兒和王二打架,三悶兒的寡婦媽給了他要命一擊,陳清揚趕來時,對他的第一話是:你別怕,要是你癱了,我照顧你一輩子。後來他沒事,陳清揚沒去看他。我認為,那時候,陳清揚就對王二有了別樣的感情,所以她要及時制止,他們直接是偉大的友誼,就是性,填補各自空虛,別的沒有,不需要有。
  下面更提到,王二是個不被看好的知青,打架事件後,公佈了和陳清揚的破鞋事件,只好在隊裏的知青當工人時,他在鄉下餵豬。而陳清揚是因為軍代表調戲她,她扇了她一巴掌,只好留在這裏。
  下面,軍代表問話,王二當啞巴。軍代表很氣憤,叫他寫檢討,關他們,他們逃走,軍代表走後他們又回來。後來挨鬥。
  再之後是九十年代的事了,他們見面後做了一次愛,王二還是回憶之前。回憶在章風山的做愛事件,劉大爹後的做愛事件,還有人民羣眾一高興就要把他們綁起來批鬥。
  陳清揚説:人活在世上,就是為了忍受摧殘,一直到死。想明白這一點,一切都能處之泰然。
  而那時,陳清揚還認為自己是無辜的。她和王二指尖只是偉大的友誼。做愛是友誼的一種表現形式。
  後來,王二在深山裏在她的屁股上打了兩下,徹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因為什麼?王二的這兩巴掌是將她看做了自己的女人,陳清揚因為這樣愛上了王二,那他們之間的做愛就不再是偉大的友誼。
  王二寫了很長時間的交代材料,但領導説交代不徹底,後來陳清揚寫了一份,領導就再也不提交代材料這件事。在車站上陳清揚説,這篇材料交上去,團長拿起來就看。看完了面紅耳赤,就像你的小和尚。後來見過她這篇交待材料的人,一個個都面紅耳赤,好像小和尚。後來人保組的人找了她好幾回,讓她拿回去重寫,但是她説,這是真實情況,一個字都不能改。人家只好把這個東西放進了我們的檔案袋。
  陳清揚説,承認了這個,就等於承認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組裏,人家把各種交待材料拿給她看,就是想讓她明白,誰也不這麼寫交待。但是她偏要這麼寫。她説,她之所以要把這事最後寫出來,是因為它比她幹過的一切事都壞。以前她承認過分開雙腿,現在又加上,她做這些事是因為她喜歡。做過這事和喜歡這事大不一樣。前者該當出鬥爭差,後者就該五馬分屍千刀萬剮。但是誰也沒權力把我們五馬分屍,所以只好把我們放了。
  讓我們再來回憶之前他們所説的話,陳清揚認為“男人就要使用她,這簡直沒有道理。”對丈夫也這樣:“等着他有一天自己感到慚愧,自己來解釋為什麼幹了這些。可是他什麼也沒説”
  大家認為上山養傷的王二成了“問題”。朋友找王二能證明“大家在此地受到很壞的待遇”;領導認為王二不存在“説明此地沒有一個知青被打暈”。“因為這些事我無從想像,所以是我存在的證明。”
  這篇文處處有隱喻。埋藏在各種人身上,大到一場,小到一粒沙。由破鞋開的頭,做愛這件事貫穿始終,陳清揚最後愛上王二,這比她幹過的一切事都壞。

《黃金時代》讀後感:由破鞋所引起的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