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在乎作文700字
國小四年級時,我是班級中出了名的“馬虎大王”,做什麼事情都心不在焉。老師也常常批評我説,小周同學做事是極不認真的。剛開始還有些慚愧,到了後來,不管她怎麼説我都是左耳進,右耳出。
很快,我在同班同學眼中的形象成為了“處事馬虎”、“敷衍到極點”。
那節英語課,老師在課堂上添加了一個新的環節:英語演講。被抽到的同學要上台背誦一篇英語文章,並提兩個問題。
真是“幸甚至哉”,我成了第一個去演講的。這麼説吧,對於這種東西,我的習慣做法是:先拖它個一兩天,演講之前看兩眼,胡亂背一通,完事兒。
這麼説吧,我還真不是沒有準備時間,畢竟學校作業不算多,純是因為不把演講當回事兒。
兩天以後,演講的時間到了,我站在講台前面,不知該如何是好,揹着揹着就漏掉了幾句,偶爾混着些最簡單的語法錯誤。問題提完,迎來的不是同學們的爭先恐後的發言,反倒是“嗯?”“什麼東西?”
霎時,我的臉上火辣辣地疼,不是真的疼,而是自己的慚愧。面對同學們的疑問,我真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聽好了,你回去好好背完,認真準備一下,希望不要再發生今天的情況。”我以為老師會痛批我一頓,結果她卻給了我一個再次準備的機會。
那天晚上,我重新選了篇文章,一字一句地背過去。寫完作業就背,睡覺之前也看了幾遍,連第二天早上都不忘過一篇。
鈴聲響起,我走上講台,深吸一口氣,背起了文章。這次格外順利,我居然一字不差地將它背了下來。提完問題,我看着同學們舉起的手,頓時感到無比快活。老師表揚了我的態度,並説我為這個演講環節起了個好頭。
原來,只要把事情放在心上,就沒有什麼做不到的了。演講過後,我當然要“一雪前恥”,洗去同學們曾經對我的印象。從此之後,我做什麼事情都十分認真地去對待它,即便是最不起眼的寫作業、值日之類的。
畢竟,我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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