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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通用9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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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通用9篇】作文

《教師法》是國家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思想品德高、業務素質強的教師隊伍而制定的法律。依法治國是黨和國家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站在教育一線的我們更應熟知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和義務,要學法、懂法、守法,也要善於用法。人民教師是一份崇高而神聖的職業,國家和社會對教師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作為教師需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適應這種時代發展帶來的變化,為國家和人民培養出更多能力強、素質高的人才。

篇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教師法》為我們規定了方向和標準,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以身作則,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要了解學生的愛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引導他們成為有個性、有志向、有智慧的人。

篇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我充分認識到自己是完成學校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的主體力量,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學校發展的關鍵,良好的師德師風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之靈魂。師德建設決定教師隊伍建設的成敗,也就決定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成敗。

教育部長賙濟指出:教書育人,教書者必先學為人師,育人者必先行為世範。教師職業的特點決定了教師必須具備更高的素質,而師德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的靈魂。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師德直接影響着學生們的成長,教師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響到學生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和道德行為習慣的養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耳濡目染的、潛移默化的、受益終生的。因此,針對師德師風建設中存在的、人民羣眾反映比較強烈的熱點或突出問題,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是極有必要的,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也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實施新課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今後教學中我將注意學習政策法規,依法執教,學習模範、優秀教師站在時代的前列,踐履篤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學習他們愛祖國、愛人民、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的崇高思想;學習他們關愛學生臨危不懼、捨生忘死、奮不顧身、無私奉獻的高尚師德;學習他們艱苦奮鬥、孜孜不倦、勇於探索、開拓創新的敬業精神,向自我教育、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牢固樹立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學生的觀念,為學生健康成長而愛崗敬業,積極奉獻、嚴於律已、嚴守紀律、清正廉潔、依法施教。認真解決自己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加強師德修養,作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篇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通過學習《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適應社會需要,就要有知識,這就要學習。同樣,人們的觀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學習。加強理論學習,是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師要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不學習理論,就不可能科學地、全面地、深刻地認識社會,認識人與人之間的正確關係,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確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不能矢志教育,義無反顧,以堅毅不拔的精神,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困難,為人民教育事業而努力奮鬥。其次,教師要學習教育科學理論,豐富科學文化知識,掌握教書育人的本領。教師學習教育理論,掌握教育規律,按教育規律辦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書育人的職責,這本身是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一個要求。同時,通過學習教育理論,教師能進一步明確自己在教育教學中的主導地位,對學生的身心發展起重要作用,這就更能使教師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教師還應學習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只有廣泛地學習有關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才能使教師從各種關係和聯繫中來認識和改造世界的任務,認識社會和人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在教書過程中育人。

其次,教師要勤於實踐磨練,增強情感體驗,提高師德修養。教育實踐也是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目的和歸宿。師德修養的目的,在於形成良好的師德素質,提高教師實踐能力。教師不僅要通過理論學習來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體力行,用這些認知指導自己的行動,培養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國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樣,道德不是熟記幾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實行。

教育實踐是正確師德觀念的認識來源,只有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才能正確認識教育活動中的各種利益和道德關係,才能培養好自己的師德品質。教育實踐還是不斷進行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動力。教師道德品質修養不是一時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實踐中不斷的探求,不斷的認識,不斷的完善,不斷的提高。

在教師職業道德修養中指導整個修養過程的總目標是崇高的教師職業道德理想,它作為一面旗幟,為教師如何作人,如何勝任教書育人的責任指明瞭前進的方向和奮鬥目標,併成為教師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動和激勵着教師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奮進。但是,由於教師的職業道德修養過程是構成師德的各種要素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過程,個人原有的道德水平與社會道德要求之間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師道德修養的目標必然有着層次之分,每個教師必須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確立可行的目標,去努力實現自身師德從無到有,從現有層次向更高層次的攀登。

篇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根據**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3號文件《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活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我校開展了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並確定今年四月為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月,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

記得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要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在新的世紀,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治國方略,是馬克思主義政權學説與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來治理國家。它既需要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監督體系,又需要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

我們作為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説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Ji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我們還明白到我們一直以來所談及的權利,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權,一類是私權。後者是一種可放棄的權利,而前者則不可放棄。或者換句話説公權是一種同時夾帶着義務的權利。合理行使公權和私權也是我們當教師的一種重要的素質。

我們中國一直以來都被西方國家批評為”人治”的國家。現在國家政論既然下決心要從原來的”人治”改革為”法治”,於是每一個公民自然而然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篇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作為一名人民教師,首先應該自覺做到嚴於律己,培養自身內在修養,刻苦專研自己業務領域,尊重和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通過學校開展的師德師風學習,發現自己的不足,不斷進步。做學生認可、人民滿意的教師不僅僅是口號,而是用心傳授知識,培育學生全方位發展。我們應正確認識老師對於學生的服務作用,不僅教授知識,更要用對自身的嚴格要求影響學生做人做事的態度,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篇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一、《教師法》對教師的定義規定是怎樣的?

《教師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此,每個教師都應但認識到自己辛勤勞動的價值和偉大的社會意義,努力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增強對自己職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

二、教師享有哪些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享有六項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規定了教師要履行的六項業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教師法》對教師的資格制度有何規定?

《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並且還規定了獲各教師資格的條件是:“中國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法規定的心理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由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五、《教師法》對教師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規定?

教師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提高教師待遇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之成為社會所尊重的職業,除了精神上鼓勵之外,還必須從提高教師的物質待遇做起,這是推動全社會真正形成尊師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廣大教師安心於教書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師隊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經濟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務又極期繁重,這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計,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造成教師隊伍嚴重不穩。基於此,《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解決教師住房困難也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教師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國小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教師法》對教師的醫療制度進行規定:“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各級政府要下大力解決中國小教師就醫難、報銷難的問題,建立定期對教師檢查身體的制度,對教師看病、住院、轉診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師合法權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教師違反《教師法》,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要自覺遵守教師法,如有違反《教師法》規定下列行為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教育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如果情節嚴重,違背了教師的職責,已成了教師的敗類,承擔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通過認真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再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篇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1998年我國又修訂了新的教師法,從這就可以看出,黨和國家對我們教師的重視程度。因此,作為一名教師,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為提高自己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認真學習了《教師法》。通過學習,我感覺受益非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通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明確了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加強自己的依法執教意識。這不僅要求我們教師發揚蠟燭的精神,還要求教師自覺服從組織的安排,甘為人梯,做辛勤的園丁。只有這樣才能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上,終生獻身教育,並用自己智慧的鑰匙,打開學業生踏入科學知識的大門。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學生美好的心靈。

通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更加熱愛學生。熱愛學生是教師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動力,一個教師只有具備了這種道德情感,才能產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強烈願望。千方百計的去教好學生,孔子説的:“愛之,能勿勞乎?言之,能勿誨乎?”就是這個道理。

通過學習《教師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通過學習《教師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則。教師從事的是培養人的工作,教師勞動最有影響力的就是“言傳身教”,也就是説教師是用自己的學識、思想品質和人格魅力來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無論哪一層的學生都自覺或不自覺的把教師當成自己的榜樣。教師是學生學習做人的參照對象,所以人們常説“教師是鏡子,學生是教師的影子。”以身作則要求了教師做事要言行一致,表裏如一,還要求我們儀表端莊,大方得體。否則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給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另外,通過學習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因此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中規定的義務。具體的説就是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應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以上是我這段時間學習的感想,如果説,理論學習只是手段,融入實際才是目的,那麼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呢?

首先,師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誘惑不斷。在琳琅滿目的大千世界中,我們的心或許容易浮躁,時至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求“富”尋“逸”或許是大多數人的夢想。物質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總是幸福的嗎?未必!鑑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我們有着比其他職業更高的人格要求。師者的傳道、授業、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純知識的學習,相反,它更多的作用於對學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後,學生可能忘了你曾經上過的課,但卻記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個小失誤或者小成就,這是極其可能的。由於教學對象人格的不穩定性,我們的行為在和學生的交流裏散發着潛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們應該大力加強師德建設。

第二,行之以“法”。教師不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還要將這種人格置於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為核心,以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為重點,目的在於進一步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教師教書育人、以身立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的活動。近幾年來,學生、家長把學校和教師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屢見不鮮。在“管”與“不管”之間徘徊的教師們疑惑不斷,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們説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行之以“法”。

雖然説“愛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訴你“恨”的度數。作為教師,我們不僅不能對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體罰和人格侮辱,相反應該為學生提供健康的學習環境,這也是在為自己提供和諧的工作環境。我們要將教學活動與法律掛鈎,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則一切的理論都將化為烏有。

最後,我要説的是,我們一定要牢記《教師法》,用《教師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篇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心得體會

我們都知道,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的未來和命運,教育也能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它的誕生標誌着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作為學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師,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之後,對提高師德修養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它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教育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必須熱愛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必須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確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師,肩負着育人的重任。於是在學習之餘,更應從自己過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須全身心地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於學生,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要在實際工作中,時時處處體現師愛其實並不簡單。有時,細小的一個工作,看似簡單的一種舉動,也許會折射出我們教師的教育理念。班級中的王新博同學,知識欠缺的太多,為了使他儘快的追上隊伍,就利用課餘時間給他補課,同時發動班級學習好的同學幫助他,他的成績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學生,切實減輕了學生的負擔,又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更增強了困難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我想,這小小的改變中,就藴涵着老師以學生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之後的一種新的有效嘗試。教師站在了學生的立場上,改變了自己原本已經習以為常的一些教學行為,目的則是為了切實幫助學生解決困難。作為教師,必須要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關注學生原有的基礎與能力,因材施教地幫助他們學會學習,因地制宜,潛移默化地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地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不斷更新自己的學識。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