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杯B組]我的一二三個小毛病1200字作文
我喜歡看小説,平時閒來無事也總是喜歡從書櫃裏拿出一本書,反覆咀嚼,好不自在!但我從不寫讀後感,也厭惡做所謂的讀書筆記,儘管我愛讀書。懶自是其一,但主要還是因為我不喜寫也討厭寫主要內容。我不明白,世界為何會有種東西叫“主要內容”。
我曾借過班裏其他同學的摘抄本看過,但無論是文筆多好的同學,都不能在我心中為“主要內容”挽回哪怕一絲的地位。我討厭,非常討厭那一個個妙趣橫生的情節,變成一個個平淡無奇,言之無物的文字。我想,如若讓我在看一本書前看了“主要內容”,我將絕不會有閲讀的興趣。
也因此,我的讀後感成了我作文本上的奇恥大辱。至今,我仍能一字不漏地把老師當初的評語背出來:書的內容應簡略地寫,要寫重點。
重點。我一直都弄不明白這兩個字。於我而言,書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話乃至每一個詞都不可或缺。因為如若沒了前面的事,便也不會有後面的發展,怎可隨意刪減。這麼説吧,如果一本小説沒了一個章節,那麼便會有許多地方連接不上,使人覺得莫名奇妙,讓人無法讀下去。起碼,我讀不下去。
當然,這是一個毛病,即使我花了一堆筆墨去試圖説明每個部分都是重點,但它仍是一個毛病。起碼,在別人眼中是的。
仍記得有一次,一個朋友問我一部小説的內容。我回憶了一下,便從頭至尾地敍述着整個故事,甚至有時還會穿插一些解釋。
可沒等我説完,他便道:“説重點。”
我皺着眉頭,沉思許久,終不知何為重點。
全是重點。我是這麼回答的。
那説結局。
聽後,我有些不贊同,但仍是直接説了結局。
恩。早説不就好了,就想聽這個。
我恍然。原來,重點與結局之間,竟有個名為等號的小三。
雖説如此,但我卻仍一直改不掉那毛病,因為我心中從未覺得它是毛病。所以每次與別人講小説內容我都是從頭到尾講,直至對方不耐地打斷,要求我講結局。
説實話我討厭結局。於我而言,每個小説中的人物都有自己的生命與靈魂,當然也有自己的人生。因為這便間接地導致了我另外兩個毛病。
結尾不明的作文。
永不完結的小説。
先説作文吧。結尾永遠是我的硬傷。老師的評語是:要不是後面沒字了,還不知道那就是結尾哩。對我來説,我筆下的那個人是真實存在的,在我心中是的。他的生命絕不僅僅存在於那幾百一千個字中。
再説小説吧。五六年級時,同學間很興寫小説,我也曾半是好玩,半是嘗試地寫過。可同作文一樣,結尾永遠是路途中那有些礙眼的大山。關於主角的故事,我總會永無止境得寫下去,想把他們的一生都寫完。不僅如此,對於小説裏曾出現過的配角們,我也總是念念不忘,思着想着總想寫個屬於他們的故事,於是那沒寫完的小説便也就越積越多。
雖然如此,我仍愛着我的那些小毛病,在我眼中,它們都可愛極了。
當然,或許某天,隨着時間的推移,我那可愛的小毛病也會漸漸消失,漸漸死去。我想,我那時仍會看書,只是那不再是愛好了,而是習慣罷了,如一日三餐般的習慣。沒有任何的情感起伏,不過是打發時間。那時,我也不配再用“咀嚼”二字。只因,那時的我,對於看書一事不過是例行公事,再無當初的痴迷
【洗澡時靈感突起而寫下的。明明知道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但總説不出來。】
國二:樑穎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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