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熟悉的“小企鵝”1200字作文
殘缺的依舊是殘缺,就像斑駁的長矛回不到往日的鋒利。
叫他“小企鵝”應該是國中的事了。還記得那是一節英語課,老師教我們“企鵝”這個單詞,因為發的音和他的姓很像,因此大家都叫他企鵝。又因為我的年紀比他大,於是我對他的稱呼名正言順地加上了一個“小”字,如此自然。
國二的夏天是應該銘記的。那個夏天,他像着了迷一般守在籃球場上,無論是午飯過後還是晚飯過後,總是打得大汗淋漓然後用書猛地對自己扇。他很喜歡穿淺色的衣服。他有着黝黑的皮膚,套上淺色的衣服,顯得更加稜角分明。
泰戈爾的《飛鳥集》裏有這樣一句話:“你的存在,是我生命裏永恆的奇蹟。”我覺得這句話用在我和“小企鵝”身上很恰當。我和他曾有過很多的爭執,但不久就會渙然冰釋;我和他曾有過很多不快,但不久就會蕩然無存;我和他曾有過很多猜疑,但不久就會煙消雲散。縱使這些會令我不悦,但這些依舊會是我生命裏永恆的奇蹟。經過了患難,友情才能更堅固。正如鑽石要經過不斷打磨才能迸發出光彩。
夏日匆匆地結束了,秋季又悄然無息地走了過來。時間如大樹的年輪,不斷向後推移。會考的日子離我們越來越近了。漸漸地,那個在夏日裏活躍得不行的小企鵝不見了。他躲起來了。他換上了秋天的穩重,他知道努力了。他變了很多,變得有責任感,穩重和堅韌了。而不變的,是他黝黑的皮膚和燦爛的笑。
如果想念一個人,就會夢見他,是不是?
有一天晚上,我夢見了他。他依舊穿着那套熟悉的運動裝。他朝我微笑,然後問我:“你瞭解我嗎?”“當然”我回答他。“那麼,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你很喜歡足球,喜歡貝克漢姆和科比,你喜歡穿淺色的衣服,特別喜歡運動裝。你不喜歡穿牛仔褲,因為你覺得那樣把你束縛得很緊,你很不舒服。”我得意的説。
他搖了搖頭,説:“就只有這些方面嗎?”我説:“不,還有很多。比如你很羨慕那些在體育界獲得榮譽的人,並且立志要從事體育這方面的工作。你很聽父母的話,不願意幹讓他們傷心的事。你愛佔小便宜,有時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當有話題對你的胃口,你會立刻湊上去談論。你討厭別人瞧不起你。你很在意穿着打扮,喜歡和我討論哪裏的衣服好看,你唱歌的時候,會把大家都逗笑。因為你的嗓音真的不適合唱歌。”
“沒想到我還有這麼多讓你記得的事啊。”他欣慰得説。“其實,和你發生的,留在我腦海的記憶又何止這些?其實,你的文科成績很不錯,而且想盡辦法去補你的差科。你喜歡告訴我一些老掉牙的笑話,然後咧嘴傻笑。你會偷偷告訴我別人的糗事和自己的祕密。你有時候喜歡吹牛,但我從沒有揭穿過你。你覺得哭泣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所以再難受也不願意哭泣。你很堅強。什麼事都想自己去完成。冬天的時候,無論你多麼注意保養你的手,但你的手總是那麼不聽話,會腫得很大。看起來很不協調。你會告訴我一些自己的心事。會等我一起去吃飯。會因為一些方面比我強而感到自豪。還有,你是個很不錯的好朋友。”
就在我得意得陳述完我和他國中的往事,他的身影,卻漸漸淡去了。我伸手去抓,卻撲了個空。他的身影,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睜開眼,才明白已經是會考過後了。我擦掉眼角不捨的淚水,迎接我嶄新的高中。
想念,就此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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